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八批
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
  国函〔2012〕180号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  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,现予发布。
  风景名胜资源是中华民族珍贵的、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,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,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。
  国务院
  2012年10月31日
  
第八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
  (共17处)
  
河北省
  太行大峡谷风景名胜区
  
响堂山风景名胜区
  娲皇宫风景名胜区
  
山西省
  碛口风景名胜区
  浙江省
  大红岩风景名胜区
  
福建省
  灵通山风景名胜区
  湄洲岛风景名胜区
  
江西省
  神农源风景名胜区
  大
茅山风景名胜区
  湖南省
  凤凰风景名胜区
  沩山风景名胜区
  炎帝陵风景名胜区
  白水洞风景名胜区
  
重庆市
  潭獐峡风景名胜区
  
西藏自治区
  土林-古格风景名胜区
  
宁夏回族自治区
  须弥山石窟风景名胜区
  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  罗布人村寨风景名胜区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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